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资产公司)接受成都城投地产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地产公司)委托,就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某公司)欠缴租金事宜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诉讼催收。现根据成发改项目(2014)1013号文、成城投发(2016)19号文进行诉讼催收欠租的比选工作,通过比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欠租催收事宜。
(一)、项目内容
1.比选项目概况
地产公司与某公司于2008年11月7日签订了城投地产资(2008)5号《成都城投地产有限公司租赁合同》,合同约定由某公司承租地产公司位于顺城街玉带桥东南角的房屋,租期为2008年12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,租金每3月支付一次,下期租金应于上期期满前15日内支付。合同期满后,某公司以租金太高为由,继续使用房屋并未与地产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合同,期间地产公司多次去函催收租金,某公司均未支付。该承租房屋委托资产公司管理后,在资产公司多次催收下,截止2016年7月22日共计支付欠租370万元整。还有13313331.39元未支付。资产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向其发出《解除租赁关系通知书》被其拒收,后通过邮政特快送达该通知书,7月25日又通过公证送达该通知书,要求解除租赁关系,支付欠缴租金,在2016年7月31日前腾退该租赁房屋。但某公司至今仍未腾退、并未付清欠租。
(二)、委托代理期限
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期限为一审、二审、执行终结。
(三)、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
1、律师事务所已合法成立三年以上(含),并有长期履行合同的能力;
2、在成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硬件设施;
3、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,尤其对欠款催收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;
4、具有10人以上的专职律师,内部管理制度完善,有履行本比选项目的能力;
5、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;
6、拟指派的主办律师应有律师执业资格且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验。
(四)、比选文件的获取
凡有意参加比选者,比选文件领取时间:2016年8月11日至8月15日(每日上午9:00时至11:30时(北京时间),下午14:00时至16:30时(北京时间),节假日除外)到比选人指定处所领取比选文件,同时提交如下证件并办理报名手续:
1.律师事务所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2.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3.拟指派的主办律师的资格证书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4.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(如非负责人参加现场比选,必须出具负责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、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);
以上资料须查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5.律师事务所介绍信。
(五)、比选文件领取地址:成都市西玉龙街2号23楼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。
(六)、报名费:150元(现金不予退还)。
(七)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: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:2016年8月23日13:30-14:00时(北京时间),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受理。
(八)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址:成都市西玉龙街2号23楼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。
(九)、联系方式
比选人: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吴女士
电 话:028-86582312
地 址:成都市西玉龙街2号
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